收到沈阳市科技局《关于组织2023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(基础研究)专项申报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通知”),现将校内组织申报工作通知如下:
1.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(基础研究)——自由探索类项目
申报对象:沈阳市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等级为良好的各级重点实验室(详见附件1),每个实验室可推荐一项。
实验室名称(摘自附件1:沈阳市2022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良好实验室名单) | |
辽宁省特种钢冶炼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智能互联网理论与应用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智能科学与智能系统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材料电磁过程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制造系统与物流优化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机械装备动力学可靠性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冶金传感器材料及技术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综合能源优化与安全运行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自主无人系统安全运行技术重点实验室 | |
辽宁省复杂装备多学科设计优化技术重点实验室 |
申报要求:详见附件(沈阳市科技局《关于组织2023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(基础研究)专项申报的通知》)
申报组织:各部门组织好相关实验室项目申报推荐工作,根据《通知》要求推荐申报人进行申报。
2.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(基础研究)——目标导向类项目
课题1.五轴叶片加工中心非线性切削颤振与加工误差补偿研究
课题2.五轴叶片加工中心装配调控热-动态性能耦合机理与设计理论研究
课题3.高精度矢量变频电机理论基础研究
课题4.稀薄气体输运激励下真空干泵振动的力学响应机制研究
课题5.单晶涡轮叶片耐磨层激光异质连接沉积方法研究
课题6.粉末高温合金涡轮盘切削过程弹塑性变形阻抗机理研究
申报要求:申报人根据《通知》申报要求和课题内容与指标,自主申报。建议与课题指南联系人提前联系,确定指南具体情况后进行申报。
项目申报需登录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,进入“科技计划项目-项目申报”模块进行在线填报,计划类别请选择“2023年度沈阳市科学技术计划”,科技计划专项类别请对应选择“自然科学基金专项(自由探索类)”或“自然科学基金专项(目标导向类)”,科技计划资助类别选择“前资助”,科技计划管理类别选择“基础研究与科技平台处”。
请项目申报人于8月31日前在沈阳市科技创新管理平台系统完成填报并提交。
联系人:闫维超 83687375
沈阳市科技局《关于组织2023年沈阳市自然科学基金(基础研究)专项申报的通知》.docx